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管理,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8月5日下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带领民一庭庭长董艳等一行6人到栾川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栾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义,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涛,民事审判条线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条线指导组结合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情况,以问题为导向,以典型案件为切入点,就劳动争议、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确认合同效力、债权债务转让等问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解读分析,对具体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参会人员围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疑难问题与市中院法官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场氛围浓厚激烈。
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对栾川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针对裁判理念、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难题进行了全面剖析,并就进一步推进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一是坚持一审中心主义。把办好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作为根本任务,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争取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审。二是注重案件质量。加强立案环节监督,完善案件分配机制,对于较为复杂的系列案件,在法律适用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讨论,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同案同判、类案类判,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两级法院对疑难案件的沟通协调,通过对疑难、发改案件的通报学习,增强责任意识,进而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栾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义对牛振宇副院长一行到栾川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栾川法院将以此次中院业务条线指导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深入消化吸收座谈会所取得的成果,在审判实践中注重运用,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确保全年各项审判执行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