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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纠纷在哪里 巡回法庭就开到那里

发布时间:2022-07-13 18:12:17





    “通过今天的庭审活动,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院公开、透明、便民的司法氛围。”

    “今天的案件非常典型,其中的争议点都是我们平时工作中会遇到的问题,通过现场旁听,备受启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法用法,规范合同行为。”

    7月12日,栾川法院三川人民法庭到栾卢高速第四标段项目部公开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该项目部工作人员、部分工程队负责人以及工人代表二十余人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

    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简称栾卢高速,是目前河南省内工程地形地貌最复杂、单公里造价最高的高速公路项目,也是河南省“双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栾卢高速自工程开工以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当地呈逐年上升态势,案件的类型日趋多样化,案件审理难度也不断增大。

    该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因工程量及工程价款问题产生纠纷,考虑到该案标的额大,为切实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卢云桥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选择在案件发生地公开审理。审理过程完整有序,因涉及工程量问题法庭未进行当庭宣判,下一步将到现场进一步核实。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职工就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知识及诉讼中的常见问题向法官提问,法官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企业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以及如何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近年来,栾川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便民诉讼、就地解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环节,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有效路径,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奔波,让矛盾纠纷就地审理、就地化解,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在极大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便利。

责任编辑:栾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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