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4月15日,栾川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栾川法院在审判法庭门前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将LED宣传车开到广场和超市门口巡回播放,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涛、郭彬和宣传干警一起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册,大力宣传、广泛普及《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什么是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引导群众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干警的“零距离”宣讲和“一对一”答疑宣传互动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国家安全的意识,使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红涛走进第三实验小学开展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该校600余名师生聆听宣讲。刘红涛法官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讲解方法,向学生们普及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背景、现实意义、法定义务、并结合生活中的相关案例逐一说明,向师生们传递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提升师生们的国家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责任感,同时对未成年保护法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宣讲。朴实的语言和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了阵阵掌声。
下一步,栾川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系列法律宣讲活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携手,为建设平安栾川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