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栾川法院召开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评审会,来自洛阳的3家入册管理机构参加了本次竞选。
2022年2月,栾川法院受理了该县首起公司解散强制清算案件,为了高效处理营商环境类案件,栾川法院在该院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了采用竞争方式公开选任栾川盛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后,共收到13家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参与报名,经初步审查确定3家机构进入第二轮现场评审。
为确保竞选的公平、公正,栾川法院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长焦占江全程参与监督。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涛,综合审判庭庭长鲁方黎、民事审判庭庭长黄延梅和2名资深法官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评审会上,评审组向参选机构通报了案件情况,宣读了评选规则。三家竞选机构分别对竞选清算管理人的优势及工作思路进行了详细介绍,经过往年业绩展示、现场提问等环节,评审小组结合参选机构的专业水准、机构规模、工作方案、实践经验等因素等对三家机构进行了综合打分。最终确定河南精专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清算管理人,张春芬为清算管理人负责人。
此次选任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过程透明、程序公开,是栾川法院在审理强制清算案件和破产清算案件方面的一次崭新尝试,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指定工作,确保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奠定了基础,将保障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减少社会矛盾,同时也为优化栾川县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