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3月16日,栾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义、洛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董艳等一行深入栾川县潭头镇洛阳多华钼业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司法新需求。
李新义一行深入生产车间、成品流水线、环保监控室,详细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设备升级改造、职工安全保障等方面情况,并对企业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劳动用工等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
座谈会上,李新义一行认真听取了公司负责人关于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和今后的发展思路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法律需求。该企业班子成员对法院上门宣传法律、了解企业的诉求表示欢迎,对法院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表示感谢。希望今后能继续保持与法院的联络畅通,依法依规经营,不断增强法律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洛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董艳简单介绍了洛阳中院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洛阳院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工作,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围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提升企业防控法律风险能力等方面与企业班子成员进行深入探讨。
李新义表示,栾川法院将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保障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性和“点对点”式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