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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年活动专题报道三十六:村官法官相联手 矛盾纠纷得化解

发布时间:2009-09-07 10:14:51


    前不久,石庙乡龙潭村的两户村民为了一棵银杏树,又起纠纷。这棵树所处的位置恰好在两家自留地的交界处,为了争这棵树,两家人不知道打了多少架,虽经村里多次调解,都没解决问题。栾川法院驻村法官了解情况后,走访村民委员会,听取村委会的意见,并邀请村上一位威信比较高的群众共同参与协商,最终两家同意由村里联系卖树。后来,两家各拿到树款后,喜笑颜开,握手言和。

    在“调解年”活动中,栾川县法院选派71名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人民调解指导员,分片联系乡镇、街道、行政村的人民调解组织,帮助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与人民调解的结合,由村调解组织出面调解村民间婚姻、家庭、土地、房屋、宅基地等方面的纠纷,让矛盾双方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自愿达成和解,大大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同时,在巡回办案中,借助群众力量促调解,拓宽诉讼调解途径,实现村官法官相联手,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有87.6%的民商事案件得以调解处理,全院有35%的案件,人民法庭有60%的案件均深入事发地巡回审理,有一半以上的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了义务,成功排查化解各类纠纷260余起,为控制诉讼案件上升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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