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预防校园暴力 拒绝校园欺凌

发布时间:2021-04-23 17:46:50


“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你会怎么办?”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4月23日,栾川法院普法宣讲团成员走进实验一小,开展了一场以“预防校园暴力 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一千余名师生参与聆听。

讲解中,法官就校园暴力的概念、性质以及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暴力、遇到侵害如何应对、怎样进行自我保护,结合具体的案例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校园暴力带来的危害。告知学生如若遇到不法侵害时,应采取正确的途径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珍惜校园美好时光,在搞好学习的同时要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远离校园暴力,杜绝校园欺凌。

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网络诈骗和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利用父母手机进行网络游戏充值、高额打赏网络主播事件,法官结合《刑法》、《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活动和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引导学校老师要提高学生对网络上的不良信息的分辨能力,自觉抵制网络诈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侵入。同时告诫学生要珍惜学习机会,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减少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时间,远离网络游戏,维护身心健康。

法官在讲解的同时与学生进行现场提问、互动交流,同学们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提问活动中,勇敢表达自己的看法,现场十分活跃。赢得了师生们的一致肯定和广泛好评。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是栾川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旨在为青少年营造积极、阳光、健康的成长环境,用法治阳光为“青春之路”保驾护航。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052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