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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 一死三伤弃车逃逸获刑

  发布时间:2009-08-31 08:30:36


    酒逢知己千杯少,朋友相聚饮酒过度,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一路狂奔,造成一死三伤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件,近日,经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一审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杜国新有期徒刑五年。

    2009年2月5日下午19时30分,杜国新在与朋友相聚饮酒后,在自己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由自己居住的村庄,前往栾川县三川镇三川街,途经三川镇敬老院北侧路段,在会车过程中,由于车速过高,未保持安全车速,将同向步行的四名女孩严某、刘某、张某、王某撞到,致使严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重度脑挫裂伤当场死亡。同时王某、刘某和张某严重受伤。案发后,被告人杜国新在受害人及众人的呼救声中弃车逃逸,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栾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国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且肇事后弃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杜国新在事故发生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栾川县人民法院  李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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