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便民利民行动,我院执行局推出执行便民10项举措。
一、做群众的聆听者,做矛盾的化解者。
执行干警与当事人通过“一对一”微信联络,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的执行进展,对当事人的诉求通过微信进行沟通,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获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救助机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困难、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救助保障切实落到实处,对司法救助资金进行严格把控,保障每一分钱都能用在解决执行难的刀刃上,维护好、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广开沟通查询渠道。
公开查询平台,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智慧执行APP的推广利用,12368热线、短信推送等方式,让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参与感,及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同时可以及时反映民意,对不当之处及时更正。
四、加大律师调查令使用推广,保障执行公开公正。
加大推行律师调查令的推广使用,可以发挥律师优势,帮助拓宽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渠道。同时可以听到多方意见,更好的化解执行纠纷,针对律师提供的财产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进行调查反馈。
五、规范评估拍卖程序,保障财产处置公平公正。
鼓励评估、拍卖程序必须规范,在进行拍卖、评估时会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送达拍卖裁定书和拍卖通知书,详细写明拍卖的时间、保留价、保证金、加价幅度、拍卖品的瑕疵和拍卖平台等,保证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加强执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程序。善于倾听群众意见,依法严格审查处理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等,确属执行程序违法,执行措施不当的,要及时进行纠正,最大限度的降低对被执行人额外的不利影响。
七、建立事前提醒制度,督促当事人按期履行法律义务。
从执行立案到执行结案的全部过程,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拟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前,要再次预警告知,给予当事人合理履行义务的期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八、加强案款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到账案款及时进行登记发放,坚决杜绝不明案款的出现,严格落实案款审批制度,提存案款要及时进行清除和兑付。
九、设立信访接待,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设立固定执行信访接待窗口,落实主管院、局领导每周的值班接访,将群众不满意的执行矛盾化解在基层,向社会公众公布信访接待人员的接待时间及联系方式,及时接听、回复群众诉求。
十、落实“六稳”“六保”,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保证执行措施的多元化,谨慎使用信用惩戒等举措,实现对企业“防水养鱼”等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个人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