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栾川法院三川法庭干警来到叫河镇桦树坪村巡回审理了原告刘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刘某和被告陈某自幼相识,于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期间被告的父亲将自己的责任田交给原告家建房,至今未获得任何补偿。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由于生活琐事夫妻双方经常打骂,矛盾日趋激化,后经村委调解未能缓和。原告刘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到法院起诉请求与陈某解除婚姻关系。
栾川法院三川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高荣静到被告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得知被告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行动不便,语言组织能力较差,且离法庭也较远,由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出庭参加诉讼。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遂决定在离双方都较近的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高荣静从法理、情理双向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耐心调解疏导,希望为他们挽回婚姻。但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原告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表示为陈某交通事故赔偿一案免费提供一切必要的法律援助。被告法定代理人辩称今年3月陈某驾驶车辆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头部、肺部受伤严重。目前被告刚出院,伤情鉴定结果未出,正处于康复期,没有诉讼能力,待其身体恢复后再解决离婚事宜。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分歧较大,该案未能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但陈某家属对法院能在当地村委会开庭,为其参加庭审提供便利而表示感谢。
近年来,栾川法院不断强化巡回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工作,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形成了“法庭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的诉讼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