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什么我可以帮到你的?”
“申请执行立案需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和生效法律证明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清单等材料”。
“身份证和判决书我带着呢,要交多少费用?”
“现在申请执行立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您放心,我先帮您把身份证复印一下。”
10月29日上午,家住栾川县西地村的赵女士来到法院执行立案窗口,将一面写有“工作认真、热情待人”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里,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
10月28日下午刚上班,家住县城西河村的赵女士拿着一份生效的判决书来到执行立案窗口申请立案,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小王和小孙热情接待了她,并告知申请执行立案所需要的材料。由于缺少申请执行书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赵女士急得不知所措。小孙急忙电话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了证明书。但是赵女士年纪大眼睛老花,在填写申请执行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资料时又犯了难。赵女士便给在县城上班的女儿打电话过来帮忙,但其女儿因工作忙来不了。在得知赵女士的情况后,小孙让她不要着急,并端上一杯热茶,对照资料耐心详细地解答赵女士的一连串提问,在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引导下,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填写完了相关材料并办理了立案手续。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认真热情周到的服务给赵女士留下了深刻印象,第二天便便订制了一面锦旗送来以表谢意。
近年来,栾川法院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的同时,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指导方针,强化立案窗口法官的为民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及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生一份怨气,既提高了群众对法院的亲近感和信任度,方便人民群众,又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营造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