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法院行政庭成功的和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8月17日,王某等十六名农民工送来了“人民卫士,执法如山”的锦旗表示感谢。
2005年11月至12月,宋某、娄某在承包工程中,拖欠民工王某等人工资8482.50元,有宋某、娄某出具的欠条为证。对此栾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 12月30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他们收到处理决定书后拒不履行。为了切实维护这些民工的合法权益,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执行,由于本案案情较复杂,被执行人家庭困难,多次执行未果。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将被执行人、农民工、县劳动局通知到法院进行和解,在办案人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工作下,农民工自愿放弃被拖欠的482.5元工资,宋某和娄某履行了拖欠的工资款8000元整。8月17日上午十六名农民工高兴地来到栾川法院送来锦旗以致表示感谢。
(栾川法院行政庭 常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