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栾川法院将邀驻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

  发布时间:2009-08-18 17:50:02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开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支持、帮助,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规范庭审活动,增强庭审能力,促进司法公正和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法院党组决定于2009年8月20日到9月25日在全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届时将邀请驻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法部门领导旁听案件。

    为此,法院专门成立庭审观摩评委会,负责对整个庭审过程的评审工作。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向阳任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

    庭审观摩将按照业务口分别进行。观摩时,主管院长和该口的人员都要参加旁听,庭后将对每起案件进行讲评,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业务庭的领导和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庭审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并加以落实改进。

(栾川法院政治处 张晓莉  王利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0284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