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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交通事故特邀调解委员会、快速进行司法确认....繁简分流栾川法院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0-03-25 18:29:33


    “成立交通事故特邀调解委员会,将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等具有调解资格的人员都纳入到特邀调解员范畴。”

    “在事故处理阶段就让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其经常居住地,提高送达效率。”

    “在事故处理阶段,如果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减轻群众诉累。”

    为了更快、更便捷的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落到实处,3月25日,栾川法院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座谈会,就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矛盾进行沟通交流。

    座谈会上,栾川法院党组成员王志强首先介绍了近三年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就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中如何开展交通事故司法确认和诉调对接工作中的相关程序、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希望通过这次座谈能够加强交流与协作,促进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提升,同时提出建议与意见,希望搭建沟通互动平台,及时化解事故纠纷,更好地解决事故纠纷化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栾川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贠朝辉、副中队长杨社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主任陈建设分别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工作经验及遇到的新问题。中队队长贠朝辉表示,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干警对小额速裁 、司法确认、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内容进行全面的学习,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协调组建调解员队伍,建立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将相关干警和调解员纳入调解队伍,熟悉司法确认流程及规定,将更好的运用在执法办案中;加强配合协作,快速及时调处此类纠纷,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减少进入法院的案件,为建设平安法治栾川共同努力。

    双方就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中涉及送达、司法鉴定、赔偿标准、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机制落实等方面问题进行积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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