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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上门服务助力企业复工 支持发展优化经营环境

发布时间:2020-02-17 17:01:53


 

 

“企业复工复产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工排查是否有难度?”“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是否发生劳动纠纷?”“企业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与法院联系,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这些都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为推动疫情防控阶段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进行,2月17日,栾川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新义前往栾川县启源矿业有限公司调研指导该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情况。

 

李新义在该企业门口疫情防控点,接受体温测量登记等防疫工作程序后,走进该企业办公等重点场所,查看企业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口罩及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李新义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传达了企业复工相关政策要求,详细了解企业复工人数、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体完善,复工复产后在生产经营上存在的问题及遇到的困难,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李新义在交谈中得知,为了防控疫情,该企业对返岗人员进行了及时排查并发放口罩,岗前岗后对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为职工家属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定时对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和食堂进行清洁消毒。为职工提供一日三餐的同时,实行错峰就餐制,并设置监督员进行监管。李新义对该企业前期扎实的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李新义强调,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决不能掉以轻心,企业要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产手续,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及时进行报备。职工返岗必须按要求检查隔离,实施错峰返岗;职工进入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重点区域定期消毒,用餐住宿适度分散。同时加大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两不误。只有防疫不出问题,生产才能有保障,整体工作才能真正见成效、有价值。李新义表示,栾川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收集整理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做好纠纷化解前移工作,加强诉调对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减少企业的诉讼负担;开辟“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因疫情产生的法律纠纷,在具体案件中综合考虑疫情因素,确保困难企业诉讼事项优先办、网上办、隔空办;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及时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及各类网络司法服务平台,解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重振信心,持续为企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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