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栾川县法院民二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形势教育,增强办案人员大局意识。利用庭务会、政治学习等时间,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县委、政府领导关于“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精神,使每一位干警都能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把调解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采取承办人调解、合议庭调解、陪审员调解、庭长调解、院长调解相结合的办法,在庭前证据交换时先行进行调解、在庭审中进行调解、在庭审后再组织一次调解,在文书送达时,只要当事人提出调解希望和要求,仍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只要有一分调解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确保案件审判和社会效果的“双赢”。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服务。针对金融危机冲击下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多的情况,挑选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对涉及县信用联社的诉讼案件集中审理、集中执行,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负担。四是依法积极稳妥的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提高案件执结率。深入债务人所在地比较集中的冷水、叫河、赤土店等乡镇,查询了近百名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依法积极稳妥适用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力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今年以来,民二庭共深入企业走访39次,为企业无偿提供法律服务173次,到企业举办法制培训班12次,帮助企业签订购销合同21份,规范企业订立劳动用工合同359份,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6起,涉案金额4300多万元,已审结33起,调解结案29起,撤诉4起,调撤率为100%;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受到企业界的广泛好评。
(栾川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刘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