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洛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其中对2018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栾川法院荣获“全市基层法院工作先进单位”,栾川法院潭头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栾川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苏芳荣记个人二等功,栾川法院研究室主任李洋洋荣记个人三等功。
2018年,栾川法院在市中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执行攻坚、司法改革等重点工作履职尽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38件,审执结3802件,结案率为91.9%。审判综合质效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
栾川法院潭头法庭年均办理民商事各类案件260余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简易程序适用率在85%左右,调撤率达70%以上,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案件质效不断提升,曾连续三年被洛阳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和先进集体。2018年以潭头法庭为依托,成立栾川法院旅游法庭,设立全国人大代表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构建多元化化解纠纷渠道,减轻群众诉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苏芳,2018年3月被任命为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在担任指挥中心主任期间,该同志以自己敢于担当的使命感和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将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做的细致到位,严谨规范,终本案件合格率在全省率先达到95%以上,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受到了最高院第四巡视组及省市法院的认可和肯定,先后荣获栾川法院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栾川县最美家庭等荣誉称号,荣记洛阳市中法院个人三等功。
李洋洋,现任研究室主任。该同志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将“服务”二字牢记心间、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为院党组决策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一线干警服务的原则,立足本职,加强学习,廉洁自律,敬业奉献。认真办理好每起案件,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先后荣获全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案例编报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多个荣誉。
在今后的工作中,栾川法院将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干警以受到表彰的集体、个人为榜样,担当尽责、凝心聚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旅居福地向上向善新栾川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