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南栾川法院组织刑事法官召开扫黑除恶案件研判会,组织刑事法官再次集中学习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提升刑事审判质效,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研判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星首先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事实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结合该院近近五年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分析汇总,围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如何认定、证据、采信、量刑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务实的讨论,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和见解,有效形成了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共识,为今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从严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准、打实、打出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平安栾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