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安排,突出打击重点,加强协调沟通,注重司法宣传,拓宽监督渠道,确保打赢这场攻坚战。
思想上“深化”,贯彻落实精神“不打折扣”。2月24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我带领班子成员、刑庭、少审庭、执行局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以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来,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3月10日,组织全体刑事法官学习最高法等四部们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掌握最新刑事司法政策,提高办案水平。
组织上“精细”,活动开展“有保障”。制定《栾川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打击措施步骤等进行再明确再部署。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刑事、执行、后勤服务保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监察室、政治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3名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有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经验的法官充实到活动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后勤服务保障部门全力配合,从人员调配、物质保障、车辆使用上进行倾斜,确保后勤保障跟得上。
审理案件“依法”,案件质效重“规范”。围绕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案件优先办理,结合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案件。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紧紧依靠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建立请示汇报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审判的涉黑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宣传上“造势”,舆论氛围重“实效”。3月28日,我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展出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发放平安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有效推进了平安知识的普及,增强了居民群众平安建设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庭审直播、法官说法、以案释法、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