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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年活动专题报道十七:行政庭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

  发布时间:2009-07-31 09:06:26


   栾川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调解年”活动,不断创新探索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

   一是收集协调方面信息。组织行政庭全庭干警每周至少抽出半天时间集中学习,特别是对行政审判工作协调机制方面进行探讨,提高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协调水平。

   二是实行行政巡回审判机制。将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搬到原告或被告所在地进行,既增强了司法审判的公开性,又有利于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警示作用,这为协调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比例。建立人民陪审员联络秩序,使人民陪审员工作秩序化、经常化。人民陪审员来自最基层,群众基础好、经验丰富,让他们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于案件的协调和当事人之间和解。

   四是以“调解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将协调机制引入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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