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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 身陷囹圄悔已迟

发布时间:2017-08-31 10:07:33


    近日,栾川法院依法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安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心存侥幸的安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让我们了解一下事情到底是怎样的?王某诉安某、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栾川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安某偿还王某借款6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人郝某、郭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安某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判决。2015年11月25日,王某申请栾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栾川法院向郭某、安某、郝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三人均逃避执行,拒不履行。

    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次走访调查,得知安某在栾川县某小区有一处房产,证明安某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安某依旧逃避履行,法院依法查封该处房产。但自以为聪明的安某认为只要能把房子卖出去,把钱拿到手,到时候法院查封的房子都没有了,就万事大吉。于是安某私自将房产低价变卖给赵某,并将所得款项转移。

    本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却被细心的执行干警发现端倪,当干警将银行转账记录和双方转让房屋合同放到他面前时,他才追悔莫及。但是安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安某在法院执行期间,为逃避执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转移财产,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商梦丹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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