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要求,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超期未结案件和终本案件进行排查登记,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结案标准逐一对照检查,对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终本的规定进行终本。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力争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执行干警的作风得到改变,服务理念得到提升,执行难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力争实现:执结率大幅度提高,债权人应当实现的债权基本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执行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涉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司法公信力显著增强。
三、方法步骤
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制定方案。(时间安排: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
主要工作:集中精力,安排专门人员对2016年1月1日以来尚未执结的案件和终本案件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彻底摸清底数,逐一登记,按照有执行能力和无执行能力做好分类,对有执行能力的要逐一制定执行方案,对无执行能力的按照终本条件进行四查和案件合议后,严格终本条件和程序后终本。
责任单位:综合科、裁决庭、执一庭、执二庭。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时间安排:2017年3月8日至3月12日)。
主要工作:充分运用《今日栾川》、《栾川电视台》、《栾川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对专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力争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对被执行人造成舆论和道德上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活动开展中,精心选题,加强策划,集中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集中曝光一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反面典型;加强与《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洛阳日报》《洛阳晚报》等媒体的联系,深入办案一线挖掘线索、积累素材,见微知著、以小见大,为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责任单位:综合科、研究室。
第三阶段: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时间安排:2017年3月13日至4月30日)。
主要工作:根据排查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对策。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及时予以公告;对于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或者拒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长期赖帐不还以及在执行中态度恶劣的,采取张贴大头贴、电视曝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制造舆论声势,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迫使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责任单位:综合科、裁决庭、执一庭、执二庭。
第四阶段:查漏补缺、总结回顾。(时间安排:2017年5月1日到5月31日)
主要工作: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对于已经实际执结和终本的案件卷宗进行逐一评查,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装订是否规范等进行回头看。对于尚未执结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强制措施,有重点的进行突破;做好活动总结,迎接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研究室、审管办、综合科、裁决庭、执一庭、执二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院成立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活动的开展。党组书记、院长刘云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星、副院长、执行局长吴振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进展、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贾项为副组长,成员由审管办、综合科、执一庭、执二庭、裁决庭、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星具体负责打击拒执罪和涉执信访方面工作;副院长、执行局长吴振卿负责创建活动的全面工作,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进展协助吴振卿院长抓好执行工作。
(二)充实人员,配齐装备。专项行动期间,抽调苏成龙、党照源、尚君宇、王建波四名同志充实到执行局工作,另外,再给执行局招聘四名劳务派遣人员(聘任制法警);对执行工作需要的执法记录仪、手铐、照相机、摄像机和其它警用装备配备到位,确保执行队伍拉的出、打得赢。
(三)严格奖惩,激发活力。按照半月一总结、一周一通报得办法,对每名执行人员定任务、压担子,从案件执结率、打击拒执罪、执行宣传、网络拍卖、失信名单发布等五个方面着手进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者所在部门任务完成差影响全院考核的,第一次部门负责人在全体执行人员会议上做书面检查,第二次在全院干警会上做书面检查,第三次给与免职处理。
(四)加强管理,规范流程。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每一期案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落实到位,确保执行通知、财产报告、财产查询与控制、拘留、执行日志、卷宗整理等严格规范;对于终本案件,务必是在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后进行符合法律程序的终本,保证每一个执行卷宗都能真实、全面的反映案件执行的整个过程,确保终本案件符合上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五)明确分工,重点突破。根据我院目前实际情况,将执行局划分为2个执行组,综合科和裁决庭为执行一组,组长由执行局政委赵新普担任;执一庭和执二庭为执行二组,组长由副局长原宏敏担任。每个组明确1—2名人员负责失信名单录入、电话通知、来人接待、卷宗装订、网拍等内务工作,其余人员分成若干小组,负责查询、扣划、拘留、寻找被执行人、张贴公告等外务工作,遇到重大事件时统一行动,确保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案件排查率达到100%,完成结案率达到96%,实际执结率达到80%,涉执行信访案件的息访率达到90%以上,且无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责任事故。
本次专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本职,抓好落实,完成目标,力争上游,争取在2017年5月31日前顺利完成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