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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08-16 10:14:44




    8月14日上午,栾川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对近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星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唐星传达了省督导调研组反馈意见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有关会议精神,简要回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完成情况,仔细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要求,要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有关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明确目标、步骤,仔细查找短板不足,逐项改进完善。对如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刘院长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深入学习上级有关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听从指挥,紧紧围绕县委政法委提出的“十个一”的要求,全力抓好方案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上来。

    二是严格依法办理,确保案件质效。要全面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和裁判标准,实事求是地认定犯罪事实,准确定罪和量刑。

    三是要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积极协调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信息,形成打击合力。要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案件台账,确保打击战果无遗漏。

    四是要增强风险意识,守好廉洁底线。不断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净化朋友圈、交际圈,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避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五是要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宣传的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发放宣传页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商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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